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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负责第三方产品做

日期:2019-07-26 06:00:13  来源:
 
原标题:亚马逊负责第三方产品做

  由于有缺陷的产品的第三方卖家,亚马逊可能需要备份的锅。风如此之快,在一年半以前的决定,亚马逊也以“道”,而不是“卖方市场”为借口逃避赔偿。随着队伍的不断增长的第三方卖家,同居开始成为市场的常态,“亚马逊是”注定要怪。虽然并不详尽,但至少在监管,该平台可以有所作为多少。

  风向变化

  亚马逊是不负责的第三方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会成为过去时的事情。周三,在对亚马逊2016消费者诉讼,上诉第三巡回在费城的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可能不利于亚马逊。

  原告是从宾夕法尼亚州上海泽奥伯多夫,2016年,她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亚马逊表示,通过亚马逊伸缩牵引带,购买第三方商家的失败,打他的脸。与销售这一业务的狗是毛毛刚,他们自2016直接运到内华达州的原告,因为业务,在亚马逊不再有效,因此商家无法找到奥伯多夫。

  “亚马逊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这种类型的事件。“上诉第三巡回法官简·理查德·露丝的费城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说,因为亚马逊的商业模式”,允许第三方供应商来隐藏自己的消费者,导致消费者的危害有缺陷的产品,但它不能直接起诉第三方供应商。“。因此,根据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由原告,法院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重申,后者需要决定是否带缺陷的存在。

  事实上,以前的趋势是亚马逊,许多其他法院,其中包括两名联邦上诉法院,相信,亚马逊的产品不应该被出售给第三方商家承担责任。但是这个最新的裁决,但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决定,改变风向。

  虽然法院没有直达亚马逊的内疚,但是亚马逊并不总是负责,这已经是很大的限制,这可能打开在线零售商的“替罪羊”的先河。消费者通过其第三方商家网站购买有缺陷的产品后一旦,亚马逊可能不会逃避责任。

  卖家VS渠道

  虽然这种判断,亚马逊的劣势,但在一年半之前,亚马逊已经逃过了这一劫。那个时候,联邦法院在宾夕法尼亚州中部,对此案作出伤害的产品的第三方卖家造成一个重要的决定,亚马逊不承担责任。

  法院说,鉴于产品的数量之多(超过百万种产品),亚马逊都无法检查产品质量,“亚马逊没有参与选料的卖家,就不能制造的第三直接的影响三方卖家销售的产品”。亚马逊平台,法院将“报纸分类部分进行比较的方式,称这是一个有效的,只是让潜在客户联系卖家,简单的链接。

  在此之后,奥伯多夫上诉。得到判决后,她的律师,她说:“好消息是,第三巡回法院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并认识到现有的司法解释宾夕法尼亚州的产品责任法并没有解决真正的问题,即在亚马逊地区主宰。“

  北京日报记者,大型咖啡创始人的采访中,电商分析师奉化奎说,这个问题一直比较有争议。在中国,一般比较典型的是直接责任的商人,如回归,不负责任平台的方式解决,但电商法的实施,但仍然不太直接的平台负责。

   奉化市奎解释说,因为这无法联系进行索赔的业务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正常的业务,就是有合格资质,但由于操作上的问题,失去了与平台联系方式将具有一定的责任,亚马逊可能不会被认为是第一责任人,也是第二责任最小的; 另一种是经营资质造假,那么这个平台无疑是更大的责任,因为审计资格的商业平台出现漏洞。

  北京中国商报记者连喜酒雅Maxun对诉讼的态度,和监管机制,将吸引第三方产品和其它问题,该公司媒体联络中心,拒绝发表评论,只是公共文件的一部分。该文件显示,第三方卖家起诉亚马逊商店的产品销售,卖方可能不再在诉讼,破产时存在或无法找到。但随着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指出:“除了支付赔偿金的能力,也没有理由认为我们的责任不一致的情况。“

  打开“第三者”

  虽然亚马逊拒绝对此置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情况下的趋势将会对亚马逊产生深远的影响。自产品发家亚马逊,正逐渐成长为依靠第三方开放平台。

  今年4月11日,亚马逊CEO杰夫·贝索斯在1999年的电商巨头们通常不共享,第三方卖家如销售百分比的关键指标公布给股东的信中,3%和30%,2008年2018年上升到58%,第三方销售由100万增长到$ 160十亿,52%的年复合增长率。这些指标表明,亚马逊的第三方销售的逐年增加,而且增长势头。

  奉化市奎告诉北京日报记者,从这个角度来看走势两年来,亚马逊是不是那么强烈,推动自营业务,更倾向于做一个开放的平台,比如推半自营业务,亚马逊提供的仓储和物流系统,第三方商家提供的商品,事实上,利润率这个方式比个体户的数量越高,亚马逊可以收取广告费,服务费,赚取企业成本,而且风险相对较低。事实上,在国内电商中可以看出,开放平台更普遍的规模,收入和利润会更高。

  数据显示,提供给第三方卖家的服务真的是创收的好办法,今年截至3月的季度,约11十亿$亚马逊的收入通过此服务。据Statista报道,亚马逊销售的商品中,约有一半是由第三方卖家。

  然而,第三方商家和更接近亚马逊“之间的爱杀一个。“。在一方面,消费者的数据掌握在亚马逊的手,和亚马逊限制第三方卖家收购,这意味着后者是很难有效的E-mail营销发送给消费者,不能有针对性地实施营销战略。

  在另一方面,既然是这样,像亚马逊必须时刻提防由第三方卖家“坑”种植。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在亚马逊“第三方卖家”首次作为风险的一个重要来源,称卖方可能是欺诈或非法行为负责,“我们的卖方计划,当用户不接受他们的命令货物或者货物的卖家的描述和接受显著的差异,我们可能无法阻止欺诈性卖家或以其他方式收取货款,卖方可能无法在我们的商店或其他商店停止销售非法,假冒,盗版商品或赃物。“。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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