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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1-12-21 17:30:54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黑龙江省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步延胜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搞政治攀附,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调整、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步延胜身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完全丧失理想信念,彻底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滥权擅权,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甘于被“围猎”,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与诉讼掮客和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社会公平正义和政法机关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步延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步延胜简历

  步延胜,男,汉族,1962年7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检察官。

  1980.09—1984.07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4.07—1987.07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

  1987.07—1990.12 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0.12—1994.04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4.04—1995.04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助理

  (1992.09—1994.09挂职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5.04—2000.12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其间:1995.09—1998.07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12—2001.12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12—2004.04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04—2009.01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2.09—2006.06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9.01—2012.01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12.01—2018.02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7.08一级高级法官)

  2018.02—2020.12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2019.03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0.12 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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