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印发了《黑龙江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今后五年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统筹安排,提出了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等,着力构建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这次编制《规划》,在我省历史上是第一次,并将其作为推动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指出,未来五年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以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新发展阶段需要,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作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效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服务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适配性、全域性、有效性、时效性充分彰显。
《规划》强调,要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做好中央党内法规制度的配套制定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创制一批党内法规制度,着力改善制度供给结构,提高制度供给质量,提升制度供给效能。要把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完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效果评估等各环节、各步骤、各阶段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协调互补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要夯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以完善的工作机制、扎实的组织基础、科学的理论支撑为保障。(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