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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机制

日期:2019-08-10 14:04:28  来源:
 
原标题:浙商银行: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机制

  服务小微企业,如何让银行“敢贷、愿贷”,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机制建设是基础保障。在支持措施上,浙商银行从管理制度、经营政策、财政政策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有效提升了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的水平。

  在服务小微企业的过程中,信贷资金来源成本高、小微业务人员管理难等问题客观存在,加之小微企业经营特点与风险特征,如何让银行“敢贷、愿贷”,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机制建设是基础保障。

  鉴于此,浙商银行建立了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推动经营机构“敢贷、愿贷”,积极服务小微企业。

  截至2019年5月末,该行国标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222.70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4.36%,居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45.97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16.95%,居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不良率1.14%,资产质量居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三个“支持” 激励机制

  据了解,浙商银行将小微业务纳入分行考核指标,给予专项费用补贴,重点考核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信贷质量,并将小微企业贷款任务完成率与分行行长、分管行领导奖励挂钩;同时,开展各类小微业务竞赛活动,激发小企业专营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在支持措施上,该行从管理制度、经营政策、财政政策三方面予以支持。

  具体来看,管理制度层面制定了明显区别于大中型公司业务的小微业务制度、操作流程、专业队伍和管理办法,每年单列信贷资源专门用于小微业务投放,明确不得挪用至其他业务;同时,在支行层面设立5名客户经理加1名风险经理的“5+1”专营团队,将审批权下放给专营团队,合理确定小微客户整体融资规模和杠杆水平。

  经营政策上,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FTP点差优惠政策,不同期限点差优惠在20-60BP,同时降低长期限小微业务FTP资金成本,期限在3年以上的均按3年期FTP执行,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经营单位向小微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同时,开展“服务小微,扩大投放”专项竞赛活动,按小微贷款增量、应收款链和小微资产池业务融资增量、1000万元及以下微园区贷款业务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绩效奖励;另外,下调小微贷款业务部分总行指导利率。

  财务政策上,则加大小微业务的财务资源支持力度、专项费用配置以及降低小微业务不良贷款的费用扣罚力度。

  构建小微服务约束机制

  针对小微业务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浙商银行从小微客户、贷款投向和客户经理入手,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有效提升了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的水平。

  多年来,该行坚持“近、小、好”的目标客户定位,制定了《浙商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客户界定办法》,从经营规模、从业人员、银行融资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界定,明确了小企业授信客户准入标准,对合作银行4家以上或银行授信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客户,严控授信准入条件。

  另外,浙商银行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贷款投向及实际监管问题,目前已采取多种监测、防控措施,防止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期市等领域,对贷款资金用途进行严格调查审查、通过系统功能进行监测预警,并加大检查及问责力度。

  为规范客户经理管理,浙商银行还制定《小企业营销人员与风险经理管理办法(2017年版)》,明确小企业营销人员和风险经理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资格管理与培训、日常工作制度要求以及等级考核与管理评价等事项。

  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记者了解到,为化解小企业客户经理在服务小微企业时的“惜贷”“恐贷”心理,2008年,浙商银行开始探索建立小企业从业人员尽职免责制度。2017年,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实践经验,该行又制定了《小企业客户经理授信风险尽职免责实施细则》。据统计,在2016至2018年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责任评议1291笔中,免于问责83笔,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责任评议总笔数的6.43%;减轻问责143笔,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责任评议总笔数的11.08%。

  在此框架下,浙商银行规范尽职免责的范围,明确了五项可以完全免责的情形和四项可以免责或部分免责的情形。

  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在业务操作各个环节均能严格按照本行制度规范操作,真实、及时、准确、全面披露了客户风险信息,授信风险确属外部重大客观原因造成且风险发生后相关人员及时采取预警和处置措施的;再比如信贷资产本金已结清、仅因少量欠息形成不良,且该业务操作无明显违规问题,并已按规定进行追索的,均属于完全免责的情形。

  可以免责或部分免责的情形则包括:授信风险为单户授信敞口余额在500万元及以下全额抵押业务,业务操作无明显违规问题,抵押物无影响处置瑕疵且现值可覆盖贷款本息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从轻处理情形。特别对风险管理好、本行担任小微企业客户经理5年及以上的员工,新入行不足两年的大学生客户经理,从本行内部非授信相关岗位转岗不足1年的客户经理,只要操作规范就可以免责或部分免责,从而大幅提升了长期从事小微业务的员工和新入行员工从事小微业务的意愿。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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