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6月18日电(江丽波 张春玲)DRG付费工作是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共同推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医院改革的主要推手工具。DRG付费是一种医保基金为患者诊疗服务的支付方式,按照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相近的患者划分到相同的诊断组进行管理。全面推进DRG付费工作势在必行,是公立医院当前重中之重,可起到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医疗质量,避免过度医疗,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为哈市第一批DRG试点医院,为切实做好DRG付费工作,6月16日下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邀请国家DRG付费试点工作组专家、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医保部主任苑福升进行了《从医院管理角度探索医院管理》为主题的网络在线培训。李虹院长、张东辉副院长、李志翔副院长、武金玉副院长及医保办、医务科、病案室、物价科、财务科、经管办、护理部、药剂科、器材科、信息科、心内科、肾内科、神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普外科、骨外科、脑外科、胸外科、精神心理科等部分科室主任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会上苑福升主任从三个方面深刻剖析了DRG付费工作面临的问题、解决方案以及医院管理目标影响成效,探讨未来DRG影响下的医院发展规划可能性。专家表示DRG是三级公立医院考核的重要要求,是评价医院、科室学科、医师绩效评价的有力工具。病案首页要正确书写,费用准确、上传完整。苑主任强调DRG付费工作不是一个科室就能完成的,要加强多部门协作,规范临床路径管理,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断、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等为核心的DRG付费和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真正做好DRG付费工作。
会上,武金玉副院长、医保办吴红宇科长、医务科姜国玲科长、病案室邱海英主任、物价科张春玲科长等对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苑主任咨询请教。苑主任一一答疑解惑,他指出医院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收费结构,降低运营成本,规范诊疗行为,加快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推动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
下一步,百年市一院将多措并举推进医保DRG支付改革,顺应医改大趋势,树立“成长时代”迈入“成本时代”理念,将成本观念落实到管理层和医生的工作中,以DRG管理工具为抓手,向规范诊疗服务、精细化医院管理的方向发展,为新时期医保深层次支付方式改革开好头、迈好步,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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