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1日电 21日晚间,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南椰岛)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不存在“蹭概念”“蹭热点”等短期炒作行为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1年6月15日,海南椰岛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海南椰岛有关股东买卖股票以及对外投资等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海南椰岛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前十大股东中新增海南信唐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信唐”)。公开资料显示,海南椰岛前十大股东中,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邓亚平、曲锋、海口汇翔健康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口汇翔”)、海南信唐之间存在以下关系:冯彪持有东方君盛40%股权,同时持有海口汇翔30%股权;邓亚平为海口汇翔前任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曲锋为海口汇翔原股东;王晓晴为海口汇翔现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海口汇翔55%股权,同时为海南信唐法定代表人、股东。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前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如有,请公司立即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持股变动达到信息披露标准,请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回应称,海口汇翔健康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原为海南椰岛部分董监高增持主体,原股权结构为:
海南椰岛称,因看好海南椰岛未来的长期发展,经双方商谈,海口汇翔部分合伙人与王晓晴、陈涛达成了合作意见。2021年5月17日,邓亚平与王晓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海口汇翔20%股权转让至王晓晴;曲锋与王晓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海口汇翔20%股权转让至王晓晴;倪赣与王晓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海口汇翔10%股权转让至王晓晴;罗雯与王晓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海口汇翔5%股权转让至王晓晴;许若威与陈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海口汇翔5%股权转让至陈涛。
转让后,海口汇翔股权结构为:
海南椰岛表示,王晓晴为海口汇翔及海南信唐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6月18日,海口汇翔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持有海南椰岛12504459股股份,占海南椰岛股份总数的2.79%;海南信唐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持有海南椰岛7051403股股份,占海南椰岛股份总数的1.57%。王晓晴通过其控制的海口汇翔及海南信唐合计持有海南椰岛4.36%股份。除王晓晴为海口汇翔及海南信唐实际控制人外,王晓晴与东方君盛、冯彪、倪赣、邓亚平、曲锋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问询函提到,2021年5月14日,微信公众号“海南椰岛全球购”发布推文称,海南椰岛全球购挂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于5月6日举行;6月11日,该公众号发布推文称,椰岛全球购是海南椰岛旗下专业跨境免税购物平台,线下广泛布局跨境门店,线上通过跨境电商搭建B2C平台及具备直采分销功能的B2B平台,线上跨境平台将以跨境商品为主,一般贸易产品为辅。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前述信息是否属实;公司目前是否取得免税业务相关资质,目前投资进展情况;前述平台是否涉及搜集用户数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海南椰岛回复称,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分为离岛免税与岛内居民消费的免税。离岛免税为审批业务,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公司无经营离岛免税业务资质。未来的海南省岛内居民消费品免税(以下简称“岛免业务”)相关政策及正面清单暂未公布。
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享政策红利,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在海南省文昌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全球购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全球购”),公司持有椰岛全球购100%股权,目前椰岛全球购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待政府部门出台岛免业务政策后,公司拟以椰岛全球购为运营主体,申请岛免业务经营资质。因该事项涉及商业秘密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暂未对该项决议进行披露。
海南椰岛表示,为了实施岛免业务的提前布局,公司于2021年2月在文昌市内开设了海南椰岛全球购进口商品精品店,目前经营一般贸易产品。截至目前,因岛免业务暂未出台,公司未来能否获得岛免业务经营资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为了实施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实现公司在消费品行业上的整体规划及有效扩展,椰岛全球购于2021年03月18日投资设立了海南椰岛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跨境电商”),注册资本1000万元,目前已实缴100万元。椰岛全球购及椰岛跨境电商定位于海南椰岛健康消费产业链中重要的板块,致力于打造全球健康消费品生态产业链综合运营集团,通过跨境电商、一般贸易的形式,集合全球优质健康消费品,以线上线下,B2C、B2B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品种丰富的进口健康消费品购买渠道,高效便捷的健康消费服务体验。上述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推文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行为。
海南椰岛提到,截止目前,椰岛全球购、椰岛跨境电商开展的业务包括跨境电商、一般贸易业务,暂不涉及离岛免税与岛免业务。椰岛全球购微信小程序电商平台于6月16日上线,由椰岛跨境电商具体运营,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进口消费品,其中涉及跨境电商的相关业务及产品均已在海关等监管单位完成相关备案手续,符合监管要求。椰岛全球购跨境电商平台实行会员制度,致力于为平台会员提供更精准的产品购物优惠及体验,公司重视并严格规范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不存在违规搜集用户数据的行为。
问询函要求海南椰岛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是否存在“蹭概念”“蹭热点”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并自查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股票账户近期交易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或违规情形。
海南椰岛表示,公司投资设立椰岛成都粮造、椰岛衡水粮造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信息披露的标准。为避免出现“蹭热点”“蹭概念”等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等事项发生,投资设立椰岛全球购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豁免披露。上述投资行为均为强化公司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所做出的经营决策。综上,公司不存在“蹭概念”“蹭热点”等短期炒作行为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自2021年3月4日至本报告日期间,除以下主体外,其余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海南椰岛称,经公司向上述买卖主体核查,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亦不存在异常或违规交易的情形。经公司与目前尚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关联人协商,上述关联人自愿承诺在买入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出售公司股票。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3月3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冯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保健酒的生产,粮食、药酒、含酒精饮料、啤酒等。二级市场上,截至6月21日收盘,海南椰岛股价较上一交易日上涨4.00%,报28.83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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