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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亟须从四方面破局

日期:2019-07-26 22:00:13  来源:
 
原标题:农村电商亟须从四方面破局

  ■本报记者 王晶晶

  来自京东金融的数据分析显示,2019年上半年,中国县域及农村地区,线上新用户数和消费量增长最快,表明了我国县域经济的崛起和带来的消费市场下沉。相关专家表示,伴随着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国家扶贫力度的逐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大幅改善等惠民政策落地,中国底线城市和农村市场的消费意愿大幅增强。

  “消费市场下沉是一大趋势,但是农村电商下行给力、上行乏力的现状同样不可忽视。诸如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农产品上行乏力、电商扶贫可持续性等瓶颈问题亟须破解。”日前,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行业分院副院长、商务部研究院电商专家李建华在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就农村电商发展面临的破局之道谈了他的思考。

  破“效益之局”

  从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轨迹来看,农村电商是沿着从“市场自发”到“政府主导”的轨迹发展起来的。2014年以前,农村电商主要靠市场自发驱动,呈现自下而上的发展态势。2014年以后,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累计支持1016个示范县,每个县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00万元,大部分县都配套相应的资金来推动本地农村电商的发展。

  李建华认为,此时,农村电商靠政府主导推动,呈现自上而下的发展局面。在做法上,示范县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搭建包括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等在内的综合性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但是,体系‘建’好后,并不就意味着能够实现收益和效益,关键在于如何‘用’,建好的体系能不能用,好不好用,会不会用很关键。”李建华表示,用好了以上资源,就能产生效益,可以有效地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电商领域。如果用不好,就会造成能力闲置和资源的浪费,入不敷出,适得其反。综合农村电商发展现状来看,部分县域都面临建好的体系没能充分发挥作用,闲置和浪费现象较严重,农村电商的“效益之路”还很长。

  破“形式主义之局”

  李建华对本报记者表示,农村电商的发展需要政府、行业行会、电商平台、服务商、农业生产主体等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但是他在实地走访调研中发现,部分县急于求成,在没有科学顶层设计规划的前提下,匆匆上马,忽略了农村客观状况,动辄就提出村级站点全覆盖的要求。还有一些县忽略了电商主体的利益诉求,将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在远离市区之外的产业园区,外部建设高大上,但是公共服务不到位,导致电商服务中心几乎处于闲置状态。此外,部分村级站点由于把握不好市场规律,或与当地主导产业背道而驰,导致站点生命力不强,逐步成为僵尸网点。

  “还有一些县单纯认为举办几次培训,开几次会议,搞几次活动就可以把当地电商发展起来,这样,很容易把农村电子商务搞成‘面子工程’,如果没有科学规划,脚踏实地地开展,很难取得成效。”李建华坦言。

  破“农产品上行乏力”之局

  李建华说,我国发展农村电商是希望优质特色的农产品能够借助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破解农村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改变农民信息弱势的地位,增强农民应用互联网的能力,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现实中,农村电商“业务失衡”现象严重,农产品上行与品下行“逆差严重”。

  从数据上来看,2018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2305亿元,仅占农村网络销售额1.37万亿元的16.8%。李建华分析,数据表明了我国农村电商“农”味不浓,这跟我国农业小生产、大市场的特点有关,也跟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能力欠缺,商品化率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够,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等有关。同时,也跟地方政府对电商的认识有极大的关系。例如,部分县以“消费电商”而不是“产业电商”的思维切入农村电商,只从“消费端”发力,而不从“生产端”着手,忽略“产业为基”和“品牌为要”的农产品发展之道,不夯实电商发展的基础,跟电商盲目地要业绩,要成交额,造成农产品上行举步维艰。

  破“可持续发展”之局

  “农村电商从无到有,在基础条件极其薄弱的农村扎根、开花、结果,需要时间和耐心,更需要过程。需要遵循‘初期市场自发、中期政府主导、后期市场推动’的原则。”李建华说,目前,农村电商主要靠地方商务部门来推动,其他部门配合动力不足,没有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值得注意的是,农村电商不仅仅是商务部门的事情,还涉及到包括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旅游局、人社局、宣传部、组织部、工信局等众多部门,如果不能协同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将事倍功半。

  同时,在李建华看来,在农村电商能力建设过程中,生产主体、加工企业、电商平台、电商服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基层网点、电商园区等各类主体之间协同度不够,缺乏企业间“利益共享机制”,尚未达到合作共赢的效果,如果地方政府不能采取有效手段,整合资源,打通壁垒,建立利益共同体,形成合力,那就会加大农村电商的社会成本,无法保证农村电商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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